名下房产被查封 被执行人被迫缴清案款
2018-07-30 08:48:47 来源: 责任编辑:
2018年6月4日,被执行人王某迫于其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压力,在辉县市法院执行局现场兑现执行余款6687元。
2016年8月1日,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候某借款本金及案件受理费共15087元。
因15000元欠款未清偿而不能进行房屋交易,6月4日,王某被迫履行了执行余款6687元。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一个多月即告执结。郭峰
更多精彩图片
版权与免责声明:除来源注明为“聊城新闻网”稿件外,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。